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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0日 星期一

反性霸凌,禁言真的是重點嗎?

 立法院最近通過了一個極為嚴重的禁言惡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8/78/2sx45.html性平法修正/罵人娘砲、死gay 最重可處退學
 更新日期:2011/06/08 04:11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胡清暉、謝文華/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罵人「死gay」、「娘砲」等性霸凌行為,比照性侵害、性騷擾予以規範,最重可依校規予以退學處分!
隱匿校園性騷 校長最重免職
修正案同時增訂校長、教師、職員、工友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的通報義務,違反通報義務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事件者,最重可予免職。
為了避免狼師進入校園,修正案也規定,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該查閱有無犯罪紀錄;如果查有性侵害、性霸凌、性騷擾等行為,可解聘或不續聘。
修正案也規定校方應尊重不同的性別認同,為其建立安全的校園空間,也不得在招生、就學許可時予以歧視。對於懷孕的學生,校方有義務提供其必要的協助。
學生髮式服裝 校方不得處罰
院會也通過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所提的附帶決議,規範校方不得因為刻板的性別印象,對學生的髮式、服裝予以處罰。
修正案增訂校園通報義務,只要是校長、教師、職員、工友在執行業務時,獲知校園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事件,須在廿四小時內通報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得偽造、變造、湮滅、隱匿相關證據,違者處以三至十五萬元罰鍰。
若上述人員違反通報義務,致校園再度發生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隱匿相關證據者,最重可予以解聘或免職。
言語性霸凌 比照性侵害規範
性霸凌指的是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的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傾向、性別認同做貶抑、攻擊或威脅,但並非性騷擾的行為 。
教育部訓委會第三組主任柯今尉說明,過去對於校園「性霸凌」、「性騷擾」的認定模糊,透過修法明確區別,未來可透過性平會,對加害人進行心理輔導。因此罵人「死gay」、「娘娘腔」、「男人婆」等用語,都可以算「性霸凌」範疇。
但他也解釋,並非所有玩笑話都屬「性霸凌」,要透過語言,讓一方感到受侮辱或不舒服,向老師報告並請求處置,才會啟動性別平等調查機制;若只是學生之間的開玩笑,學校不會主動介入處理。
柯今尉強調,對於學生的處罰,最重當然可退學處分,但國民中小學屬於義務教育,不太可能做出退學處分;高中或大專以上出現「性霸凌」時,教育部希望學校處置時儘量避免退學,而是先輔導改正學生偏差行為,加強性別平等教育。
同志伴侶協會發起人陳敬學說,修法能讓社會大眾正視,原來罵人娘砲、死gay,是不對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喀飛認為,問題不在用什麼語言辱罵性別氣質不同的人,而在於學校、社會等整體環境仍未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今天禁了娘砲,明天又出現新的名詞呢?」
這個法律大概又是台灣的兒少保護主義(小孩好乖好純潔,要多多保護不可以讓他們接觸奇怪的東西喔揪咪^.<)的另外一個高峰,我們現在除了禁止散播猥褻噁心的圖片(你確定那些東西大部分的人會覺得他噁心嗎?又一個東西讓人覺得噁心或不舒服,為甚麼可以成為禁止他散布的理由?)和讓小朋友玩爆竹之外,連給予別人評價的自由都失去了。

當我們看到一個胖子的時候,我們不會覺得說他胖子會違背什麼道德義務(當然,或許那個人可能會因此覺得有點受傷,但問題是,我們有什麼義務要讓一個人覺得舒適或不受傷?嘴賤批評人或許會招致極度的人緣不佳,但那根禁止別人說又是另一回事了。),也不會覺得我們應該另外立個法來禁止人說別人髒或是胖,那麼說別人「娘砲」、「臭GAY」為甚麼就需要?

一個可能的看法是:「這些詞彙雖然可能屬於對個人特質的客觀描述,但是這些特質如果被用來指稱在一個人身上,可能會導致一個人受到嚴重的傷害;或者,這個特質是大眾所極為不欲擁有的。」

這種說法同樣的仍然會遇到我所說的胖子困境,如果大家都很討厭胖子,能不能構成我們禁止人指稱一個人胖的理由?

而且,這種做法除了傷害言論自由以外,真的能夠達到我們所欲達成的目的(反性霸菱與歧視)嗎?
就如同胖子一般,娘砲和GAY之類的辭彙之所以會被人所不欲(當然娘砲和GAY比胖子還更嚴重一點),很大的程度上在於社會對於擁有這些特質的人是有偏見的。如果今天我們想要達到性別平等教育中,讓所有性別上的特質都被平等尊重的目標,我很懷疑禁言根本完全不能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除了技術上我們可能找到其他的詞彙來替代之外,一個與大家平等且沒什麼不好的特質為甚麼要被禁言?

真要阻止性霸凌與性別歧視,除了讓老師針對霸凌(欺負)的行為做出懲處之外,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才是最重要的,當「娘砲」、「GAY」與「男人婆」不再是一個需要感到可恥的特質的時候,這些霸凌與歧視才有辦法真正結束。
禁言的行為既沒有用也侵害人權,民主的政府根本不應該採取這種政策(關於這點,請參見:比例原則是什麼)




2 則留言:

  1. 給你言論自由只是污染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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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倒覺得給你頭腦只是浪費自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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