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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關於遊行加入用藥訴求的一些看法

只簡單的講幾點當做是表個態:

1.首先是關連性,在這個分明就是把同志跟雜交還有用藥派對連結起來的社會裡,說用藥議題只是公衛或什麼醫療相關的議題實在是有點鬼遮眼,照這種分割法,罷凌議題也可以只是校園安全問題,性平教育也只是教育議題;性別議題在這裡的共通/介入點就是面對以及處理其中存在的偏見與歧視,這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2.1關於用藥議題本身來說,一些主要的爭議大概就是存在於其中的不合理區別和污名化,一些被視為管制品的東西比方說大麻,在毒害上比不上香煙、在致幻上比不上酒精也不是最近才被提出來的事,關於這些東西的定論到底如何當然還有討論的空間,但既然是未定論,使他成為議題來被討論究竟有什麼問題?


2.2再來就是對於用藥者本身的污名化,用藥者在官方的文宣和新聞中一直不外是以滿身針孔啦、年紀輕輕就要用尿袋疾病纏身啦、成為治安的毒瘤啦等等形象來現身;確實的確有些人以及有些東西真的會讓人變成這樣沒錯,但這種不欲的後果真的只是用藥者專屬的嗎?濫用煙酒造成的問題與毒害也不比這小,終究是得一馬歸一馬的去討論這些事情:
的確有些東西是真的碰不得,比方說海洛因,但是否所有的藥物必然會造成如此可怕的後果?是否真的只要有使用娛樂性用藥的人,必然就如同官方宣傳或刻板印象中的如此不堪?(由2.1 我們知道這其實是有爭議的)而這種不堪的形象的呈現是否是公平的?舉個例子來說,我們看到人抽煙或喝酒難道會普遍的直接把他們跟肺癌、肝癌、沒錢買酒喝去搶劫和病床連結在一起嗎?如果這種連結是不當的,為什麼我們可以理所當然的把這些和用藥者給連結在一起

3.最後,用藥也只不過是遊行訴求看見性難民之中的一小部分而已,請不要再說這個議題喧賓奪主、或是讓同遊變成我愛用藥大遊行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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