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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6日 星期六

給予安慰做為支持死刑的爛理由

在反對廢除死刑的言論中,有一種說法真的讓我覺得既賭爛又智障,看到了就一肚子火,完全不知道那些人的腦袋裡裝的是腦漿還是大便。

某些人主張死刑之所以不可廢,在於死刑能夠給予受害者或其家屬安慰、撫平他們想復仇的心理,因此若廢除死刑,極有可能造成某些受害者或家屬權益的受損。

這種說法之所以蠢的地方在於,他忽略了刑法並非一個給予安慰或補償的東西,他的創立本身就不是要彌補損失,至少曾做為主流的應報理論或現在主流的預防理論皆然。現在普遍的說法中,刑法的目的是為了阻止犯罪發生。

退百步而言之,就算刑法裡面真的可以考慮到"補償"這個概念,他要成為支持死刑的理由的難度也相當高。因為補償的重點是在於彌補損失,亦即為回復原狀或給予相當於損失的賠償(民法上指的是金錢),死刑的執行根本沒有辦法達到損害或生命的回復,做為補償的話,他充其量只能當做彌補心靈創傷的工具而已。

但問題來了,所謂的補償,指的是回復原狀或給予相當於損害的賠償,再用死刑作為補償的例子裡,他使用的是一個人的生命做為代價來彌補另外一個或一群人的情緒或心靈創傷。就補償來說,這已經超出合理的範圍了,人命和情緒,哪一個重要?哪一個造成的損失比較大?我激怒一個人和直接幹掉他哪一個造成的損失為大?更別提死刑的執行在撫平受害人情緒上通常根本沒什麼效果(看看白老大姐現在的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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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如果情緒或仇恨可以在經過多數人皆贊成的狀況下,成為剝奪別人生命的理由的話,那麼「同志、愛滋病患者、老人、癌症病患、原住民、身心障礙者...etc」這些弱勢族群通通可以因為反對他們的情緒或仇恨而上斷頭台(同志在伊斯蘭國家還真的會被幹掉啊...)了

事實上,真正會讓我覺得他們腦袋裝大便的原因就是,他們竟然認為一個人的情緒可以比起別人的生命和權利一樣或更加重要,世界上有多少歧視和迫害正式因此而生?

4 則留言:

  1. 當你被強姦 或被害 就能身同感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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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我是激進派回教徒時
      我就可以感同身受非得同志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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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話說幫助受害人不等同於跟隨其情緒走─就如幫助小孩不是每天餵他他喜歡吃的東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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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過民眾可能會說重點不是情緒,而是受害者家屬「討公道」的悲願,而受害者之所以會情緒,和公道未達成有直接相關;然後可能還會有人說國家有義務在一個人的權益受損時,替那人回復權益,而這就是討公道,而在損失無法回復的狀況下要讓犯罪者受到一樣程度的處罰(應報),才是討公道,應報是出於人類遭受損害時會要求對方受到一樣的損害的天性的,也是刑法的核心和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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